释义 |
法律分析: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内容包括以下四点: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程序是以下四点: 1、申请主体包括,遭受家庭暴力或受家庭暴力现实威胁的当事人本人; 2、管辖包括,申请人居住地法院,被申请人居住地法院,家庭暴力发生地法院; 3、审理期限,人民法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后,一般应当在72小时内作出裁定,情况紧急的,应当在24小时内作出; 4、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以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所载明的有效期为准,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案情确定,自裁定作出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