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务院关于印发干支流目录岸线管理规定的通知》规定,干支流目录岸线管控范围由国务院按照职责分工和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共同实施。该规定旨在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作用。 《国务院关于印发干支流目录岸线管理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干支流目录岸线控制范围是指我国各级河道主体的干支流岸线所包括的区域。该规定要求,干支流目录岸线的管控工作由国务院按照职责分工和黄河流域省级人民政府共同实施。国务院及其部门负责对全国性干支流的控制和管理,以保护水资源、维护生态环境等为目的;各省级人民政府则负责对本地区干支流岸线的管控工作。该规定为干支流目录岸线的管理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意义。具体而言,该规定要求各级河道主体应当加强对干支流岸线的保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岸线的非法侵占和污染等破坏行为。此外,该规定还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干支流目录岸线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改变干支流岸线形态和功能。 干支流目录岸线的管理对环保和生态建设有什么作用? 干支流目录岸线的管控范围是水资源的保护范围之一,实施好岸线的管理能够对水资源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起到积极作用。其中包括以下方面:一是完善生态屏障体系,维护水资源生态系统平衡;二是创造良好的水域和生态环境,有利于生物栖息、繁衍和物种多样性的保护;三是防止河道淤塞和水土流失,减少洪涝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因此,干支流目录岸线的管理对于环保和生态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干支流目录岸线管理规定的出台,为干支流岸线的保护和管理提供了法律规范和指导意义。各级河道主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规定开展岸线管理和保护工作,有利于推动生态环境建设、防洪减灾和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五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要河湖水域和干支流的管理和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