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证人在庭审中改变口供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情况。但是,能否撤回证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证人改变口供后,其证言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那么其证言是不能轻易撤回的。但如果证人改变口供后,其证言与其他证据产生了矛盾,那么其证言可以考虑撤回。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在庭审中,证人改变证言的,应当讯问其改变原因和真实情况。”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证人或者鉴定人改变证言或者鉴定意见的,应当说明改变的原因和真实情况。”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证人证实的事实,不应与其他证据相互矛盾。” 因此,当证人在庭审中突然改变口供时,应当讯问其改变原因和真实情况。如果证人的证言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那么其证言不能轻易撤回。但如果证人的证言与其他证据产生了矛盾,那么其证言可以考虑撤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