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护士资格证红本丢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补办就可。 护士资格证书丢了补办流程如下: 1、登报挂失(省级报刊,须刊登资格证书编号); 2、申请人将资料提交到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当地卫生主管部门上报省级单位; 4、审核通过补发证书。 护士资格证书补办资料: 1.申请人《护士资格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个人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 职业资格证书则是当护士执业考试成绩合格后,带着成绩单、资格证、学历证书等,由工作所在医院统一上报到市卫生局,再到省卫生厅注册后,再返发给各位护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