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是否缴纳契税 |
释义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文件的规定,企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施破产,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抵偿债务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非债权人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妥善安置原企业全部职工,与原企业全部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对其承受所购企业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与原企业超过30%的职工签订服务年限不少于三年的劳动用工合同的,减半征收契税。 企业合并是否缴纳契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第四公司分立中规定: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破产清算时如何缴纳契税 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地税)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期申报债权,进行行税收债权的申报和处理。税收债权,此处指破产程序中清理出的所欠国家税款及与税款相关的附加、基金和滞纳金、罚款的总称。税收债权的处理,大致可分为通知申报、审查确认和分配缴纳。 破产清算时要如何缴纳契税 首先,应当在清算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未结清税款的,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参加清算。然后,按照职工的工资、补偿金、其他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予以清偿。 公司分立是否缴纳契税 公司约定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公司合并是否缴纳契税 为继续支持企业改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改制重组涉及的契税政策,继续按照财税[2003]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合并,依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其合并后的企业承受原合并各方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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