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户口被派出所注销了,怎么办 ! |
释义 | 只能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不允许双重户口。当事人应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身份的效力。公民应在常住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 法律分析 只能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不允许双重户口; 2、当事人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恢复被注销的户口 申请恢复被注销的户口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咨询相关程序和要求。其次,准备好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注销证明等。然后,填写申请恢复户口的表格,并附上必要的证明文件。提交申请后,等待派出所的审核和批准。如果申请获得批准,您需要按照派出所的指示完成后续手续,如缴纳相关费用或进行面试等。最后,耐心等待户口恢复的结果。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操作流程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以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结语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不允许双重户口。如果需要恢复被注销的户口,您需要按照当地派出所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格,然后提交给派出所进行审核和批准。具体操作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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