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禁停标志违停如何申诉 |
释义 | 无禁停标志违停可以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诉。 有无禁停标志并不是认定机动车辆违法停车行为的必要条件,禁停标志仅仅起强化作用,不代表无禁停标志的地方就可以随意停车。在未设置禁停标志的地方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如符合拖移条件的,可以按规定实施拖移。没有禁令标志的路段是可以停车的,如果因此被抄牌的当事人对处罚行为不服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 对违停处罚有异议的车主,还有四种途径可申诉: 1、可以现场向工作人员提出陈述申辩,或者拨打电话提出; 2、是可以到盖章的交警大队提出申诉; 3、是可以到任何一个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时提出陈述申辩理由; 4、申诉是当事人在接受处罚后,可以行使的救济权利。 违章停车的处罚标准如下: 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粘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指定地点停放,对违法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2、机动车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3、机动车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标线的地点停放车辆或临时停车的,处100元罚款,记3分。 综上所述,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 人行道禁止停放车辆,除依法划定的停车泊位外。临时停靠的,不得影响行人通行。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或者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对违法行为信息进行管理。对记录和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信息应当及时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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