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在无力抚养孩子该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时,一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子女尽量由有抚养能力的一方直接抚养,并承担全部生活费、教育费;若在哺乳期间的子女必须由无生活来源或无劳动能力的母方直接抚养的,则父方应负担子女全部的抚养费。 支付抚养费是离婚后没有孩子抚养权一方需要做的事情,一般抚养费都是通过协商决定,但也可能出现后续出现意外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的情况,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及时和对方进行沟通协商,相信都可以谅解,但如果是自身有劳动能力的,可能会涉及到对方上诉强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情况。 无力抚养小孩可以将孩子给另一方抚养,但是仍然要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可以用其财物折抵子女的抚养费,或许是和直接抚养方协商减少给付的数额;无力承担抚养费不是能够免除抚养义务的理由,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都是以义务人的履行能力为限,一方丧失了履行能力,另一方则要全部承担抚养义务,不承担的法律会干预的。 怎样确定抚养费数额?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在实践中,很多人认为抚养费标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 30%。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完全准确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孩子的实际需要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也是相当重要的参考因素。比如,目前在北京市区,一个普通家庭孩子的月抚养费大约在二千元左右就基本上足够了。但如果非直接抚养孩子一方月工资有二万多元,让其按其月工资收入的20 30%即 4000 6000元的标准去支付抚养费显然是没有必要的,并且,抚养费还是双方均应当承担的义务。因此,教条地以工资收入的比例来计算孩子的抚养费,是不妥的。 4、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也可要求教育费和医疗费另行分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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