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传播性病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卖淫、嫖娼是相对应的行为,卖淫是指以营利为动机,与不特定的异性发生关系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嫖娼则是指以交付金钱或其他财物为代价与卖淫者发生关系或从事其他淫乱活动。 即性病患者与他人从事关系以外的淫乱活动时,也轻易将性病传染给对方。因此,其他淫乱活动与以关系为内容的卖淫、嫖娼具有相同的社会危害性。既然刑法规定性病患者卖淫、嫖娼罪的意图之一是防止性病的传播,就应禁止这种行为,否则不利于实现刑事立法的意图。 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在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情况下,故意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即构成犯罪。至于实际上是否已造成将性病传染给他人的结果,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当然,假如行为人的卖淫嫖娼行为确已引起他人染上性病的后果,可以作为量刑的情节予以考虑。 一、乙肝故意传染给别人犯法吗 乙肝故意传染给别人是否犯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明知自己有乙肝还传给别人,是极其不道德的行为,可能涉及民事赔偿责任。相关法律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