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里可以收养孩子 |
释义 | 到孤儿院和福利院都可以。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一、户口过继的条件 1、被收养人条件:(1)丧失父母的孤儿;(2)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3)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收养人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5)年满三十周岁。 二、未婚女性收养子女有什么条件 未婚女性要收养子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如果该未婚女性是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不受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 三、关于过继子女的规定 过继子女需要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相关规定如下: 一、被收养的孩子要符合以下条件: 1.失去了父母,变成了孤儿的孩子; 2.无法查找到亲生父母的被遗弃的婴儿或者儿童; 3.因为有特殊情况导致亲生父母没有能力去抚养的子女。 二、收养孩子的一方应该要符合以下的条件: 1.收养人无儿无女; 2.有充分的能力对被收养人进行抚养和教育; 3.年龄要满足30周岁;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民法典》实施后收养人“”无子女的条件变更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还要求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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