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姐姐已经出嫁,她的户口本上是否还有她? |
释义 | 公民因婚姻变更等原因,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户。符合条件的家庭户可由户主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需提交身份证明、房产证或宅基地使用权证等材料。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需提供结婚证,如在同一住址分户。 法律分析 公民因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二)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三)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 拓展延伸 姐姐已经出嫁,她的户口本上是否仍然保留她的个人信息? 根据我对中国户籍管理制度的了解,姐姐出嫁后,她的户口本应该会进行相应的变更。一般情况下,姐姐的个人信息会从原户口本中删除,并转移到她婚后的新户口本中。新的户口本将记录姐姐的婚姻状况和与丈夫的关联信息。原户口本可能会保留一段时间作为备份记录,但不会再显示姐姐的个人信息。重要的是,姐姐应该及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确保她的个人信息得到正确处理和更新。具体的操作细节和规定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姐姐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指导。 结语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籍管理制度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旨在更新个人信息并记录婚姻关系。姐姐应当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确保个人信息得到正确处理和更新。具体操作细节和规定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姐姐咨询当地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以获取准确指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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