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深圳禁止摩托车行驶。深圳是禁摩城市,为加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现就禁止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下同)在部分道路行驶。特区条例规定普通人不能骑普通摩托在深圳大部分禁摩路段行驶(少部分地区不禁摩)。 禁止摩托车行驶的目的如下: 1、可减少噪音。许多摩托车开动起来声音特别吵,让人心烦,尤其在夜里影响居民休息; 2、可减少尾气污染。城市人口集中,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时,许多摩托车的排气管后拖着黑烟一路狂奔,成为造成城市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之一; 3、可减少恶性交通事故发生。俗话说,骑摩托车是“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严重; 4、其主要是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保障市区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