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征收和征用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征收和征用的区别是:征收是征收主体基于公共利益需要以行政权取得集体、个人财产所有权并给予适当补偿的行政行为,征用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集体或个人的土地等财产收归公用的措施。 一、征收指什么征收的条件限制有什么 征收是国家以行政权取得集体、单位和个人的财产所有权的行为。征收的实质是强制收买,但以它的补偿金就是代价。征收的对象限于不动产。征收导致所有权的丧失,当然对所有权人造成损害,所以征收附有严格的法定条件的限制。主要有:只有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才可以征收;征收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征收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收权;征收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土地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土地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 1、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以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 2、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3、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4、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5、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6、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三、买集体土地房子动迁了怎么办 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不能买卖的,相关权益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在集体土地的经营管理方面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3、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4、集体土地的征收和征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第二百四十五条 因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用人。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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