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以租代征为什么告不赢 |
释义 | 以租代征告不赢可能是手续不全导致。 “以租代征”的常见形式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用地单位或个人直接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租赁土地; 2、基层政府直接租赁农村集体土地; 3、基层政府转租农村集体土地; 4、基层政府作为土地租赁中介人促成租地行为; 5、村自行出租自己的承包地; 6、村委会租用农户的承包地搞非农建设。 若已经与政府部门签订了所谓的土地租赁合同,也不要担心,因该合同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合同。可以向人民起诉确认该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后,要求政府部门返还土地。若被政府部门强行占地,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返还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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