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红字申请单在哪里开? |
释义 | 一般分为几种情况: 1、退货,我们要退货,那么销售方会向我们索取一个国税批下来的红字开具通知单,然后对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给我们,我们就直接做进项税转出即可; 2、折让,原来跟退货一样;购方的红字我们只做申请,不会开具红字发票的。那么申请的话,就直接在税控机开票系统里面的发票-红字发票那栏哪里进行操作,然后手工填写相关的资讯就行了一般国税要求索取的资料包括:退货或折扣折让协议、发票影印件、入账凭证、红字申请单、电子申请盘以上资料除了申请通知单和记账凭证,其他的原则上应该盖对方的公章。具体可以参照当地所属税局。 购货方已抵扣拒绝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怎么办购货方已抵扣,是购货方申请红字申请单,销售方开具。 购货方已抵扣拒绝出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怎么办购货方已抵扣拒绝出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应该是有原因的。如果发.票开具上有错误,对方税务机关也会查出来,到时他会自动跟你协商的。 红字信息表开具流程具体如下: 1、购买方提交申请单; 2、购买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 3、购买方将信息表交予销售方,购方税务机关开具信息表后,将纸质信息表交给购买方,购买方即可以适当方式将纸质信息表传递给销售方; 4、销售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售方接收到由购买方传递的纸质信息表,根据信息表的内容在开票子系统中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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