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业部是什么性质的国家机构 |
释义 | 农业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组成部分,是国务院负责领导全国农业工作的机构。农业部是国务院综合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垦、乡镇企业和饲料工业等产业的职能部门,又是农村经济宏观管理的协调部门。 国家粮食局的职责: 1、研究提出全国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进出口总量计划和收储、动用中央储备粮的建议,拟订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 2、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国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3 、起草全国粮食流通和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有关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 4、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有关国家标准,指导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的制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拟订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5、承担中央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中央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中央储备粮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中央储备粮的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制定中央储备粮管理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的业务; 6、拟订全国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国家投资项目; 7、承办国务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国家农业部是国务院直属机构,而国家粮食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机构,两者在行政领导上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九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或者变更规格、名称,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还应当依法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十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职责相同或者相近的,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 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的,应当主动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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