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名15岁的女孩认为自己长大了,父母无权干涉她的恋爱自由,竟要父母将其监护权转让给男朋友的母亲。昨日,她还甚至威胁,要与父亲脱离父女关系。 汉阳旅游职中高一女生刘-湘(化名)一向很乖,近来却一有空就往外面跑,国庆节又是几天不回家。10月8日开学时,她也没去学校。后来回家后,父母问她是不是在谈朋友, 刘-湘说:“是的,我已快16岁了,我有这个权利。” 父母劝刘-湘以学业为重,哪料她竟赌气说:“前几天我就住在他家里。如果你们反对,就把我的监护权转给他的妈妈吧。” 第二天,刘-湘又气乎乎地写了一份要求脱离父女关系的书面申请,并称要递到法院。刘父看到与女儿闹僵了,就几次去刘-湘的男朋友谈,刘母也整天愁眉不展:“孩子这么早恋爱,出了事该怎么办?” 专家点评:武汉洪为律师事务所何军洪律师说,年满18岁以上的公民有独立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6岁有独立生活来源(有工作)可以视为独立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刘-湘还在上学,索要“恋爱自主权”是没有依据的。至于要求转移监护权,更没有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