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庭是处理涉及经济利益争议的机构,其职责是对经济案件进行仲裁。而私人恩怨不属于经济纠纷的范畴,因此仲裁庭并没有权利解决私人恩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一条:“为了解决农村、城市中各种经济争议,保护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管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制定本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本法规定的仲裁是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本法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的行为。”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人民法院不受理以下案件:…(九)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其他案件。”私人恩怨属于不受理的其他案件之一。 因此,仲裁庭没有解决私人恩怨的权利,私人恩怨是应由当事人自行解决,或者通过诉讼等其他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