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子警察都拍哪些违法行为 |
释义 | 电子警察抓拍的八类交通违法行为: 1、违反信号灯规定。要牢记通过信号灯路口时要减速慢行,保持制动安全距离,特别是在黄灯闪烁时,不可加速抢行。 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应当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切不可在转弯车道直行或者在直行车道转弯。 3、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在进入路口之前,留意观察路口设置的指路标志和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切不可压路口单、双实线。 4、机动车逆向行驶。 5、违法掉头。进入路口掉头前要仔细观察交通标志,观察是否有禁止掉头标志及标线,不得占用斑马线进行调头。 6、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7、违反规定使用专用车道。 8、遇停车排队缓慢行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 电子警察主要对多种交通违法行为的全自动抓拍,主要包括八大违法行为:违反信号灯;违反禁止标线;违法停车行为;违反禁令标志;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违法使用专用道;遇停车排队/缓慢行驶,在人行横道、网状线内停车等。 一、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2、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3、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二、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1、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2、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3、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4、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5、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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