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代替他人扣驾驶证分的行为目前是不被允许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组织他人实施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接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时,实际机动车驾驶人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原交通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和记分,对请他人代为接受处罚和记分并支付经济利益的行为,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