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只要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就具有被选举权,可以通过选举成为政协委员。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第四十五条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设常务委员会主持会务。 常务委员会由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组成,其候选人由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的各党派、团体、各民族和各界人士协商提名,经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常务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专题议政性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