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进口食品是指非本国品牌的食品,通俗的讲就是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包含在其他国家和地区生产并在国内包装的食品。 法律依据: 《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保证进出口食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符号,以及一切说明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对进出口预包装食品(以下简称进出口食品)标签的审核、检验管理。 第四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主管全国进出口食品标签管理工作,并负责食品标签的审核、批准、发证工作。国家检验检疫局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指定检验检疫机构)负责食品标签的初审及检验工作。 第五条 进出口食品标签必须事先经过审核,取得《进出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