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目前全国已有 北京、辽宁、湖北、海南、贵州、新 疆、云南等五分之一的省、市高速公 路对摩托车开放。中国摩托车能上高速的省份有福建省、陕西省、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提倡骑行者在骑摩托车上高速前耐心了解,贸然上高速可能会有危险,确认能上高速后进而上高速。 法律依据:《河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履带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摩托车、三轮机动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二十九条 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拖拉机、履带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列车、悬挂试车号牌和教练车号牌的车辆,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安徽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但执行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的人员与机械、车辆除外。 《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四十一条 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车辆,禁止进入高速公路。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 禁止一切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轻便摩托车、电瓶车、教练车以及设计最大时速小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的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禁止学习驾驶员和实习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路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