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每年志愿者服务期满前,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以发文形式通知各服务地做好就业服务工作,并推动服务期满志愿者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工龄计算、自主创业、户口档案迁移等方面的政策落实。服务县项目办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为志愿者提供就业信息;并积极协调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做好志愿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各高校项目办将未就业的服务期满志愿者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统筹安排。 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报考硕士研究生享受优惠政策的通知》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在报考时须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