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农村没有分到土地的孩子,拥有本家庭一定份额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没有补偿。 2、农村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实施家庭联产承包的形式。即父母家庭拥有承包地的,不论子女是否实际获得分配,都对家庭承包的原承包地享有份额。所以,虽然子女没有实际分得承包地,但子女仍享有本家庭一定份额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国家对此没有补偿。 3、新增加人口没有分得承包地的,可以在本轮承包合同到期重新发包时,申请获得分配。在重新分配前,新增加人口与家庭户内其他成员共享原承包的土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