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明确时间规定,但应当双方协商,若达不成一致意见,应该尽快报警。但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不予受理,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 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