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指工伤鉴定划分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手指工伤鉴定划分依据是什么 一、功能完全丧失:指非功能位关节僵直,固定或关节周围其他原因导致关节连枷状或严重不稳,以致无法完成其功能活动者。 二、功能大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并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 三、功能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但不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 张口度判定及测量方法以患者自身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并列垂直置人上、下中切牙切缘问测量。 正常张口度张口时上述三指可垂直置入上、下切牙切缘问(相当于4.5cm左右)。 张口困难I度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人食指和中指(相当于3cm左右)。 张口困难Ⅱ度大张口时,只能垂直置人食指(相当于1.7cm左右)。 张口困难Ⅲ度大张口时,上、下切牙间距小于食指之横径。 四、完全不能张口。 1、三级: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一手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拇指对掌功能丧失; 2、四级:双拇指完全缺失或 该内容由 梁勤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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