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找了个拉垃圾的,但是他把垃圾倒到人行道上了,我属于啥责任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以上5五万元以下罚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垃圾,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给来来往往的路人带来通行不便,这样造成严重的后果。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因他人在公路上倾倒垃圾造成事故时,赔偿权利人有权要求倾倒垃圾者进行赔偿,公路管理者存在过错时,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公路管理局未及时清扫堆积路面上的垃圾,且未设置警示标志,未保障公路畅通,以致发生苗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事故,其对此负有过错,公路管理局应承担此事故的赔偿责任。但倒垃圾,也有一定责任。 第十条 因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通行的行为,导致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道路管理者不能证明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八十八条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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