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拒赔红斑狼疮肾病是否合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赔偿标准存在争议,但保险公司要求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疾病。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则存在拒赔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合同应当写明合同的当事人、保险标的、保险金额和期间、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间、保险责任和范围、免除或者限制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被保险人义务、解决保险纠纷的方式和期限、保险单的签发、保险单的有效期限等事项。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该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哪些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应当具体明确相关疾病诊断标准、诊断证明要求等。 3.《民法典》第十一条:合同自愿原则。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诚信、公平的原则,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保险合同中若明确约定红斑狼疮肾病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并满足相关诊断证明要求,则保险公司拒赔是不合理的。但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该疾病,则保险公司有可能拒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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