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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受人威胁报警有用吗
释义
    受人威胁报警有用。
    被人威胁、恐吓可以报警,威胁、恐吓是违法行为,一定程度上属于有损人身健康和人格的行为,而当受害人权利受到一定的侵犯时,可以选择报警来维护自身权利。
    报案人有权通过电话、短信、书信和上门等形式,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和举报违法犯罪行为。
    报案人上门报案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出具报案回执,案件受理后,有权要求出具受案回执,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有权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而对于威胁、恐吓行为轻者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三百零九条 【扰乱法庭秩序罪】有下列扰乱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一)聚众哄闹、冲击法庭的;
    (二)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的;
    (三)侮辱、诽谤、威胁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不听法庭制止,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
    (四)有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等扰乱法庭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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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8:4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