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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哈尔滨 公积金提取 办理流程是缴存职工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转账到职工的银行账户,办结,通知申请人。办理条件是职工已办理离休、退休的,可以一次性提取 住房公积金 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关于哈尔滨 公积金 提取办理流程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哈尔滨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缴存职工提出申请 2.窗口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转账到职工的银行账户 4.办结,通知申请人 二、哈尔滨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已办理离休、退休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三、哈尔滨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材料 1.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的,提供提取申请人、受托人身份及关系证明。 2. 退休证 或退休审批表 3.提取人本人本市建设银行或交通银行Ⅰ类储蓄卡 4.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哈尔滨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离退休都是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退休的职工的年龄都是比较大的,那么也是可以将这笔钱作为养老钱来使用。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网进行相关的咨询。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