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血缘关系的兄妹可以结婚。 办理结婚登记的条件: 1、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即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2、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 3、双方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4、双方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