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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1、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3、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4、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依据规定合并使用。问责方式有影响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第三条 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
    (二)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三)权责一致、错责相当;
    (四)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六)集体决定、分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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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4: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