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司法亲子鉴定 司法亲子鉴定一般是作为诉讼活动之需,需要作为法庭上的证据使用的。要由委托单位提供的委托书(委托单位可以是公安局、检查局、法院、各企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委托书上必须注明委托人的姓名、案由和鉴定需求等等。司法亲子鉴定,是需要有司法效力。如打官司、移民、上户口等;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就可以了,父母提供身份证,孩子可提供出生证或户口簿证明身份(证明委托人是孩子的监护人)。若已进入司法程序或已聘请律师,可由法官或律师委托进行鉴定。也可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或单方委托。 二、司法亲子鉴定的人员准备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 因为司法亲子鉴定一般是采用血液作为DNA鉴定的样本,因此在采取样本之前,需保证两年内没输过血,或者没进行过骨髓移植手术。如果有这些情况的话,一定要提前告知鉴定中心人员,因为输过血可能会使你的学液中含有供者的DNA信息,影响亲子鉴定结果。一般会建议你选择其他样本进行鉴定,或者是避开这段时间。 三、注意事项 如果您是由公、检、法、律师事务所或其他单位委托,对委托单位和送检样本负责。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单亲亲子鉴定,由于存在基因突变会给你出示风险提示单。正式鉴定报告样品受理后即进入编码系统,每个样本具有唯一性编码标识,实验人员不接触客户资料。 而个人亲子鉴定不必像司法亲子鉴定那样,必须提供鉴定者的身份证明,只需要提供鉴定样本即可。鉴定样本可以亲自到鉴定中心采用也可以匿名邮寄,仅做为鉴定人亲权鉴定的一个凭证,并可作为证据之一。但鉴定流程、鉴定结果准确性是和司法鉴定一致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