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用医保旧编码应急预案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一)医疗管理与投诉问题 1.做好医改政策咨询工作,耐心解答患者疑问,对患者反映的有关问题和意见,做好记录并及时解决。 2.加强门诊各岗统筹安排,调整门诊医师出诊时间,调整病房手术任务,确保门诊、病房工作顺畅。 3.加强门诊诊区督导,保障接诊医师与患者的充分沟通。加强病房巡视,落实优质护理服务等各项措施,在调价后停止长期医嘱,按新项目重新开具长期医嘱。 4.强化院内诊疗规范管理及质量安全,严禁为多收取医事费、多开药、多开大型设备检查等随意拆分处方、拆分检查项目、拆分就诊次数等违反诊疗规范、损害患者利益的行为的发生。 5.医务科应做好组织协调、审核、监督、管理工作。做好医改期间数据监测上报工作,上报人员每次上报数据前要提前运行HIS数据提取系统接口,如遇发现接口故障,应立即通知信息科进行检修,并直接从系统后台提取上报数据按照接口文件格式及文件编码格式上交统计室。 6.针对医改当日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将在门诊部设专人负责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并与医患协调办、信息科、安全科、客服部等相关部门联动,设立解决投诉的快速通道,及时与就医患者进行沟通,避免矛盾激化。 7.在医改期间,一旦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立即启动医患纠纷处理应急预案。 8.医改期间,各科室全体医护人员均要求保持信息畅通,合理安排在岗人员,增加人员配备,做好医嘱执行工作及病人解释工作,保证各项医疗护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医保问题 1.针对参保人员对新政策不熟悉、不理解而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与参保人员进行沟通,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2.针对多次读卡失败问题,造成排队人员等候时间长的问题,引导参保人员到医保办进一步解释情况;如遇社保卡损坏,及时告知参保人员补卡程序及所需材料。 3.如遇住院结算费用跨政策生效时间,用错项目造成结算问题的,由责任科室及人员负责解决,或承担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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