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安置房有哪些类型 |
释义 |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一、安置房是否视同商品房 安置房不能视同商品房。 1、安置房是政府在开展城市道路建设等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居民进行安置或者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态拆迁的中低价商品房,动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渠道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 2、商品房是开发商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建造的房屋,按市场价出售给他人的房屋。 二、拆迁安置房到手一年多房产证是否能办 拆迁安置房到手一年多房产证能办。拆迁安置房是因原房屋拆迁或农民被征地而来的房屋。拆迁安置房一年多可以办理房产证。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在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登记转让。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被拆迁的房屋。由于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搬迁安置户,这类房屋的销售不仅受法律法规的约束,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与一般商品房交易有很大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第四条,市旧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及市相关部门负责动迁安置房的政策; 规划和计划的制定和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市属动迁安置房建设推进工作的综合协调。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本区、县行政区域内动迁安置房的建设和管理等。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市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是本区、县动迁安置房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