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挂牌子的机构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法律分析: 加挂”一般指同一机构由于职能需要而增加的称谓,是单个整体的关系。 1、以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例: 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 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由公安部管理。 “设有”即“设立”、“内设”,是指在某一机构内的某一职能部门,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 2、以2018年《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为例: 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 将维护海洋权益工作纳入中央外事工作全局中统一谋划、统一部署,不再设立中央维护海洋权益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职责交由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承担,在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内设”维护海洋权益工作办公室。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 第四十一条 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随着我国综合国力进一步提升,来华工作生活的外国人不断增加,对做好移民管理服务提出新要求。为加强对移民及出入境管理的统筹协调,更好形成移民管理工作合力,将公安部的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职责整合,建立健全签证管理协调机制,组建国家移民管理局,加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牌子,由公安部管理。 主要职责是,协调拟订移民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出入境管理、口岸证件查验和边民往来管理,负责外国人停留居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难民管理、国籍管理,牵头协调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外国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负责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国(境)服务管理,承担移民领域国际合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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