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苏州工业园区 社保缴费基数 为: 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1963元、2802元。 2.乙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分别为21963元、2802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条 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严格监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制度,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