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房屋租赁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书或者无其他合法权属证明的;(二)共有的房屋,未经全体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三)改变房屋用途,依法须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未经批准的;(四)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出租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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