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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有哪些基本功能
释义
    行政诉讼的基本功能具体如下:
    1、行政纠纷解决功能;
    2、行政相对人权利保护功能;
    3、权力制衡功能;
    4、政策形成功能。行政诉讼制度作为一种诉讼制度,首先关注争议的解决,但与其他两大诉讼制度显著不同,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纠纷。
    行政诉讼时效的规定具体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履行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不属于其自身的原因耽误起诉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起诉期限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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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7:5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