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怎么转到户籍所在地 |
释义 | 由人才中心开具调转人事档案关系的调函、保险关系转移通知单等接收材料。回原单位取解职证明、档案(或去原单位委托的人才中心取)、保险手册等转出材料。持材料回人才中心办理个人存档、委托其代缴基本社会保险(个人名义,只交五险中的养老和基本医疗)。无新单位期间公积金暂停缴纳。党组织关系暂时放在原单位、或转入人才中心。 凡未在学校签定就业协议而派回生源地的毕业生,在两年内联系到就业单位的,可回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各市、县、州教育局的人才交流中心是管理各类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档案的专门机构,各种有关档案的手续在人才交流中心均能办理。把档案调回户口所在地需要手续有,毕业证和户口本、身份证等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人社局开调档函,调回原籍。如果现在档案所在地的人才市场能给办转正定级,那就等转正定级办好以后再调走;如果不给办转正定级,那就只有改派了,改派回原籍人社局重新报到。回原籍不需要有工作单位,只要能提供户籍证明就可以。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对于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人事档案从外地人才市场调回原籍流程如下: 1、户口在原籍、档案在外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在原籍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 2、凭调档函到外地人才市场调取档案,并移交到原籍人才市场,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 3、原籍人才市场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查阅、审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存档手续。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其他开封、复印、缺少主要材料的人事档案等均不能办理存档手续; 4、由原籍人才市场存档人员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并办理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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