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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样的规模要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和工会经费?
释义
    各地规定不一样,有差异。为鼓励单位录用残疾人,各地规定未录用残疾人或者录用残疾人不足的单位,要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大多数地区是由政府税务部门收取。一般的规定是:用人单位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岗职工人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安排1名盲人或者1名一级肢体残疾人就业的,按安排两名残疾人计算。 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残疾人数不足1人而在0.5人以上的,按安排1名计算;不足0.5人的,可安排1人,也可按比例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其次,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应当缴纳工会经费,主要依据是:(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二条:“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二)《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基层工会组织筹建期间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事项的通知》(总工办发〔2004〕29号):“未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上级工会拨缴工会经费(筹备金)”。国家和各地政府对于拖欠上述费用的,会授权地方税务机关责令缴纳,并征收滞纳金。总之,企业的各项税负、费用是很多的,只能按时足额缴纳,不然,后果很严重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法律常识关切人们生活,以上便是问题的所有答案,可以详细了解。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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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12: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