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经纪代理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释义
    

法律主观: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针对一般纳税人所缴纳的税种发票开具的类型。我国主要两种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两类发票的开具要求和开具管理都不一样。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4、销货退回、销售折让的处理。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1)购买方在未付货款并且未作帐务处理的情况下,须将原发票联和抵扣联退还销售方,销售方在发票联、抵扣联、存根联、记帐联注明“作废”字样,按发票注明金额和税额扣减当期销售金额和销项税额。未收到购买方退还的专用发票前,销售方不得扣减当期销项税额。属于销售折让的,销售方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
    (2)购买方已付货款,或者货款未付但已作帐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购买方须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售方,销售方依证明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扣减当期销售金额和销项税额。购买方收到红字专用发票后,应将红字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如不扣减,造成不纳税的,属于偷税行为。
    以上就是增值税发票开具的管理规定,希望大家作为纳税义务人都应当妥善保管好开具的发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进项税额计算公式: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30 1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