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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
释义
    法律分析:《政务处分法》规定政务处分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种: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政务处分直接涉及公职人员的职务、职级、级别、薪酬待遇等重要事项,对公职人员具有重要影响。政务处分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制定政务处分法,明确实施政务处分的主体,应当坚持的法律原则,处分事由、权限和程序,被处分人员维护合法权益的救济途径等,有利于处分决定机关、单位强化法治观念、程序意识,提升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八条 政务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六个月;
    (二)记过,十二个月;
    (三)记大过,十八个月;
    (四)降级、撤职,二十四个月。
    政务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政务处分期自政务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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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9:5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