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居民委员会 ,简称 居委会 、 社区居委会 ,是 中国大陆 基层区划 社区 的管理组织,为 中国大陆 城镇 地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区居民委员会不属于政府机关,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通过居民 直接选举 产生。居民委员会地位相当于 农村 的 村民委员会 。除辖区人口为 非农业居民 ,与村民委员会最大的不同是后者还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而前者并没有这项功能,这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人合"组织,所有成员包括幼儿都具有平等的产权。 法律依据: 《居委会选举办法》 第十八条 选举居民委员会,应当召开选举大会。 选举大会应当当场推选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负责核对票数和投票人数、监票、唱票、计票。 居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唱票、计票等工作。 第十九条 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中心投票会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