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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标侵权不足一千元怎么办
释义
    商标侵权不足一千元的解决方法:一,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因商标侵权行为引起的纠纷,是解决商标侵权的一种途径。注册商标专用权属于民事权利范畴,当事人有权处分自己的权利,允许当事人协商解决,也是对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民事处分权的一种尊重。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方便、简易,有利于迅速解决问题,减少社会矛盾,节省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之间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引起纠纷后,不愿意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的,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在此种情形下,有权提起诉讼,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主体,为“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三,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因商标侵权行为引起纠纷后,当事人之间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除了向人民法院起诉以外,还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也就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通过行政执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打击商标侵权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什么意思
    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的意思是:不管赔偿的金额是几元钱,还是几十元,只要是低于一千元的食品出了质量问题,赔偿金额均为一千元。该项制度简称为千元保底赔偿制度。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怎么样认定商标侵权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被诉侵权的标识和注册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使用的商品是否和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或类似;另一方面是,被诉侵权的行为是否是商标性使用行为。商标性使用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又称使用侵权。二是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即属流通领域的商标侵权行为,又称销售侵权。三是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又称是商标标识侵权。四是未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在国外称为反向假冒行为。如果以上两个方面同时符合,则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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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