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建房开酒店无法办理消防证 |
释义 | 如果是自建住宅用房的话,这个是不行的,需要消防证的是属于公共人员聚集场所的这个不一定的,如果是自己按商业用房的话是可以的,住宅是满足不了防火性能要求的,根据规定,办理消防安全许可证的范围包括: 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具有文化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酒吧; 3、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4、洗浴中心场所; 5、室内游艺、游乐场所; 6、其他公共娱乐场所。 一、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1、开展危旧房屋排查。对辖区范围内老旧危房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重点聚焦城乡结合部、校园周边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擅自加层的自建房,进一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纳入重点监测范围。 2、开展疑似危房安全鉴定。经排查为疑似危房的建筑房屋,由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统一组织进行鉴定检测,并同时将在册危房清单报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备案。 3、全面加强危房治理。D级危房住户一律要求15日前搬出,并采取相应安置措施。C、D级危房一律不得对外出租、出售或作为经营用房,并根据“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危房改造责任主体,统一安排、分类处置。 二、自建房在场所防火分隔不到位方面的整改措施: 1、建筑内居住区域与非居住区域应划分不同防火单元; 2、合同场所的建筑高度大于15米、建筑面积大于2000平方米或住宿人数超过20人,应采用不开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将居住与非居住区域完全分隔; 3、对于无法满足以上条件时,必须限制生产、经营和储存的物品种类和数量,或人员不得留宿。 三、自建房日常消防注意事项: 1、禁止在生产、经营、储存、租住区域使用明火; 2、定期检测室内管道设施所有连接口是否漏气,检查管道的腐蚀度和燃气表、燃气灶、燃气热水器、阀门安全使用和运作情况,灶具保养和老化胶管的更换情况,以及燃气设施的安装情况,发现漏气及时处理; 3、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产品,电气线路敷设时要穿管保护,应避免接触或接近可燃物,避免线路暴晒雨淋使绝缘层老化。 【法律依据】: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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