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来人员落户广州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1、收养入户户口迁入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收养家庭,准予被收养人申请随养父母迁入本市 (1)收养人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2)收养人有本市居民户口 (3)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并在收养登记地登记入户的。 2、国(境)外人员回国(入境)定居户口迁入 3、人才引进户口迁入 4、投靠亲人户口迁入广州条件 (1)投靠配偶 配偶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的。 配偶是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2)投靠子女 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且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有一方原是本市居民户口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居民户口。 有子女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离休干部。 配偶是原本市居民户口人员,因故死亡后,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需照顾,且其本人没有再婚。 (3)投靠父母 投靠父母入户条件符合政策生育,父母有合法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父母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居民户口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25周岁以下未婚、未就业的独生子女。 父母是在本市服役的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市,所有子女户口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5、政策性安置调配类户口迁入广州条件 (1)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省、市政府关于军队转业干部来本市安置政策规定的军队转业干部,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登记、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 (2)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省、市政府关于军队复员干部、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来本市安置政策规定的复员干部、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士官,准予其本人登记本市非农业户口。 (3)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省、市政府关于军队干部家属随军来本市政策规定的随军家属,准予其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 (4)在本市有合法住所,符合省、市政府关于军队离退休干部移交本市管理政策规定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准予其本人及随迁家属登记、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 (5)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的其他人员,准予登记、迁入本市非农业户口。 在广州,如果因为工作、结婚等相关事宜导致本人生活的区域发生变化,可以办理户口迁移,同一城市内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非常简单,而且基本上没有什么其他的条件限制,外来人员办理户口迁入的,要求就比较严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