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7月3日零时起取消离穗、出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求。对进入出入境口岸(含机场)、长途汽车客运站和港口客运站的旅客检测体温、扫码进站;对进入火车站、地铁站、对外交通枢纽配套公交站场的旅客检测体温。旅行社组织离穗、出省团队旅游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不接受14天内有上述区域旅居史人员参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