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的要求有: 1、场所应保持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2、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等符合法律规定的设备或者设施; 3、合法的技术人员和规章制度; 4、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